院长、副院长岗位职责
1.院长主持研究院全面工作,制订工作计划,认真抓好研究院的目标绩效考核和个人年度考核。
2.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组织研究院人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提高研究院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3.严格管理,及时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倾向。
4.团结、带领研究院人员致力于科学研究,积极申报各级科研课题,撰写著作和论文。督促并指导专职科研人员完成科研任务。
5.向学校党委、行政及有关部门汇报科研工作,反映存在的问题,争取得到学校及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改善科研条件。
6.积极与校内外、省内外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联系,了解科研信息,加强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7.副院长协助院长主持完成上述工作。院长外出期间,由副院长主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