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科学研究院工作职责
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国情、省情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既要研究历史,又要研究现实,更要研究未来;既要开展基础理论研究,又要开展应用研究。
2.以科研促教学,力争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成果,积极为学校有关学院相关专业储备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并积极承担相关教学任务。
3.积极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力争产出标志性成果,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贡献研究院力量。
4.积极主动与学校有关学院及省内外大专院校联合办学,为贵州民族地区培养高层次人才。
5.加强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积极与学校有关学院及省内外大专院校或科研院所协同攻关,多出成果,出好成果。
6.独立举办或配合有关学院或部门举办学术报告会,以活跃研究院学术研究气氛。
7.承担学校分配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