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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贵州省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考试的通知》
2023-03-22   审核人:

研究院各研究员、工作人员: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统一在线学法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就做好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考方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中关于“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等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将按照日常学法和年度考试综合评估,以百分制计算,各按50%折算。

  (一)日常学法。日常学法考勤按照季学法考勤制度进行。国家工作人员采取“平时自学为主、每季度答题为辅”的方式开展日常学习。省法宣办根据共性和个性学法课程,设计每季度学法练习题库。员可以每季度任一时间登录平台参加学法练习,次数不限,每次20道题,正确率达80%以上视为完成当季学法考勤、平台自动保留本季度学练情况。2023年度日常学法考勤记录从3月1日起至12月15日结束,每季度截止时间分别为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15日,过期即进入下一季度考勤期。

  (二)年度考试。考试规则: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由省法宣办统筹组织,各级法宣办具体实施。每年组织一次集中在线学法考试。行业(系统)考试内容为共性学法课程(占比60% )和个性(行业)学法课程(占比40%),非行业(系统)考试内容为共性学法课程( 占比100%),混合随机生成年度考试试卷。考试时间:定于2023年11月6日9:00至11月12日20:00为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时间,答题时间为120分钟。在考试时段内学员只有3次考试机会,平台会自动筛选保留学员最高成绩为最终成绩。考试采用百分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成绩即时显示。间隔一周举行一次补考,定于11月20日9:00至11月26日20:00举行。凡第一次考试不及格或因公未参加第一次考试的人员,可参加补考。答题时间为120分钟,在补考时段同样有3次考试机会,平台会自动筛选保留学员最高成绩为最终成绩。

  (三)综合评估。学法考试成绩按照日常学法加年度考试成绩综合计算。日常学法以学员实际考勤次数占总考勤次数计算得分(占比50%),加上年度考试得分(卷面分乘以50%)即为本人年度学法考试综合成绩。学法考试成绩划分为优秀(91- 100分)、良好(81-90分)、合格(60-80)分、不合格(59分以下)四档。成绩合格的,可登录“成绩证书”栏,打印下载合格证书。成绩不合格的,视为本年度学法考试成绩不合格,记入个人学法档案,并报送中共贵州民族大学委员会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单位参考率和合格率均应达到95%以上。

  (四)学考平台。在线学法考试统一在贵州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中“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子平台(网址为:gz.faxuanyun.com)进行。每季度学法考勤登录平台进入“季学法考勤”界面完成学法练习。学法平台学习考试不受时间地点限制,电脑、手机均可学考,年度考试试卷为50题,满分100分。其中判断题和单选题各20题,多选题10题,每题各2分。智能组卷,卷卷不同,智能阅卷,考完提交,即显示成绩。建立完善“个人学法档案”版块,记录学员登录平台次数、平时学习练习情况、季学法考勤完成情况、既往考试记录和考试成绩、每年已获取的学时证明和电子合格证书等学法档案信息。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法考试工作将纳入各单位年度普法工作指标绩效考核中,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作为一项长期性、 经常性工作来抓。

  (二)加强结果运用。各单位要将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情况与干部选拔任用、评先选优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让国家工作人员养成学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目的。

  附件1:学员在线学法考试操作指南

 

 

贵州民族科学研究院

2023年03月22日

 

 

附件【附件1:学员在线学法考试操作指南.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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